兴城市民政局2024年劳务外包遴选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兴城市民政局2024年劳务外包遴选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481-00346
项目名称:兴城市民政局2024年劳务外包遴选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300元/人
采购需求:社会工作者人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服从组织安排、热心基层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能够适应岗位要求,随时在岗为群众服务;
3.具有正常履行专职社会工作者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
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如中标单位的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两年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需落实的国家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等,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上符合项目需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5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3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领取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公司或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0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兴城市民政局
地 址: 兴城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凌云开发玉皇商城特色城A-4
联系方式:毕作寅 ******
邮箱地址:
开户行:
******有限公司
账 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毕作寅
电 话:******
项目概况
兴城市民政局2024年劳务外包遴选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481-00346
项目名称:兴城市民政局2024年劳务外包遴选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300元/人
采购需求:社会工作者人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服从组织安排、热心基层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能够适应岗位要求,随时在岗为群众服务;
3.具有正常履行专职社会工作者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
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如中标单位的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两年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需落实的国家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等,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上符合项目需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5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3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领取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公司或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0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兴城市民政局
地 址: 兴城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凌云开发玉皇商城特色城A-4
联系方式:毕作寅 ******
邮箱地址:
开户行:
******有限公司
账 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毕作寅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