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2024年兴城市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项目结果公告 | 有效期: | 2024-10-21 至 2024-10-22 | 撰写单位: | ******有限公司 | 撰写人: | 常莎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4年兴城市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211481-00309 二、项目名称:2024年兴城市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兴城市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营口市市辖区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107甲 中标(成交)金额:853,700(元) 评审总得分:78.3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兴城市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服务类 名称:2024年兴城市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项目(C******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服务范围:2024年底前完成兴城市辖区内3条(烟台河、东沙河、响水河)的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工作。 服务要求:(1)技术准备。开展资料、数据收集与踏勘(工程测绘、水文与水资源计算、物理结构、对入河湖排污口布局合理程度和河湖“四乱”状况调查、水质检测调查、生物多样性调查、社会服务功能调查),根据河湖健康评价指南确定河湖健康评价指标,自选指标还应研究制定评价标准,提出评价指标专项调查监测方案与技术细则,形成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大纲。 (2)调查监测。组织开展河湖健康评价调查与专项监测。 (3)报告编制。系统整理调查与监测数据,根据本指南对河湖健康评价指标进行计算赋分,评价河湖健康状况,编制河湖健康评价报告。 (4)报告份数:提供纸质报告四份,电子版一份。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中标人提出申请,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或委托代理机构确认。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贺兰英、李欣欣、李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兴城市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2,80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水利局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兴海北街 联系方式: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龙程街 联系方式:04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莎 电 话:******388 十、附件 采购文件: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兴城市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提取自响应文件(上传)已盖章(1)_00.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