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城市鑫启源冷饮食品厂建设项目调试起止时间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14号)等要求,现将兴城市鑫启源冷饮食品厂建设项目调试起止时间公示如下:
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2月15日—2025年5月15日
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杜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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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