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光明社区沙岭小区自来水安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421-00151
项目名称:绥中县光明社区沙岭小区自来水安装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4
最高限价(元):******.84
采购需求:绥中县光明社区沙岭小区自来水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0日08时30分至2025年03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进行报名,投标供应商须登录“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网”,点击“主体交易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提交审核。 2、本项目为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 (1)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 (2)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细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 3、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绥中镇鱼市胡同1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海星路滨海开发小区11号楼B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有限公司葫芦岛建达支行
******有限公司
账号:************01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牛刚
电 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421-00151
项目名称:绥中县光明社区沙岭小区自来水安装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4
最高限价(元):******.84
采购需求:绥中县光明社区沙岭小区自来水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0日08时30分至2025年03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进行报名,投标供应商须登录“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网”,点击“主体交易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提交审核。 2、本项目为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 (1)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 (2)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细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 3、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绥中镇鱼市胡同1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海星路滨海开发小区11号楼B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有限公司葫芦岛建达支行
******有限公司
账号:************01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牛刚
电 话:******